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协:
为展示我国民间优秀文化艺术风采,挖掘各地民间工艺美术资源,表彰成绩突出的民间艺术家,鼓励多出精品、多出人才,促进和繁荣我国各民族民间文艺事业,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定于2012年8月3日至8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“第七届中国(长春)民间艺术博览会暨第十一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·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奖”评奖活动。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是经中宣部批准,由中国文联、中国民协共同主办的国家级民间文艺大奖,在民间文艺界和全社会具有广泛的影响力。本次评奖旨在鼓励广大艺术家创作出更多、更好的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民间工艺精品。
现将活动有关内容通知如下:
一、 展览时间
2012年8月3日至8日
二、展览地点
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
三、参评要求
1、参加“第七届中国(长春)民间艺术博览会”的艺术家可参加山花奖评选活动;
2、每位参评者仅限一件作品参评;
3、本着自愿的原则,每位参评者同时可携带本人其他作品参加“第七届中国(长春)民间艺术博览会”展览展销活动。参展相关事宜请与长春组委会联系(联系方式附后)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民间文艺家协会按规定组织本省艺术家参加评奖活动;
2、参加博览会的艺术家往返交通、食宿费用均由个人承担,由长春市博览会筹备组负责联系食宿;
3、布展时间为8月1日—2日,山花奖评比时间为8月3日,请参评者按时携参评作品布展、参评;
4、博览会活动结束后,艺术家自行带回参展作品;
5、请参加山花奖评比的单位或个人于2012年7月25日之前将山花奖评奖登记表寄送至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1层中国民协组联部;
邮编:100083
电话:(010)59759619 传真:(010)59759613
联系人:刘慧、马雪松
电子邮箱:978522130@qq.com
6、请参加博览会的艺术家于2012年7月31日之前将博览会展览回执表寄送至吉林省长春市锦水路1097号第七届中国(长春)民间艺术博览会组委会。
邮编:130061
电话:(0431)85649773 传真:(0431)85649773
联系人:崔小敏 手机:13944855174
电子邮箱:1069982305@qq.com
附:
1、第十一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·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奖评奖登记表;
2、第七届中国(长春)民间艺术博览会展览回执表
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
2012年7月12日
第十一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·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奖
评奖登记表
参评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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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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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介绍(附照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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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意见 |
省级民协(盖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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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表请于7月25日之前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中国民协组联部
第七届中国(长春)民间艺术博览会
展览回执表
参评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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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省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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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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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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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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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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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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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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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 | 参加人数 | 男 女 | ||||
作品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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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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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表请寄至吉林省长春市锦水路1097号
邮编:130061 传真:(0431)85649773